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2條,總結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建設特別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使用了許多新表述,規定了一些新型違紀行為及其處分種類和幅度,體現了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和針對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參與《條例》修訂工作的有關同志,對《條例》亮點內容進行解讀釋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亮點釋義
②如何理解關於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③如何理解關於干擾巡視巡察工作、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④如何理解關於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⑤如何理解關於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⑥如何理解關於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⑦如何理解關於親屬、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⑨如何理解關於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務的活動安排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
⑩如何理解關於盲目建設,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的規定?